计划资格

LIHI 低影响设施认证仅限于位于美国的某些类型的水电设施。计划资格规定在 LIHI 手册第 2 部分中,可在 如何申请 页面。目前 LIHI 认证的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 LIHI 认证资格的设施

一般而言,位于美国境内的常规水电设施只要不涉及 1998 年 8 月后修建新水坝或引水工程,均有资格申请 LIHI 认证。不涉及水坝或引水工程的设施不受 1998 年 8 月建设日期限制。


现有和新设施

“现有”水电设施,即在现有大坝或引水渠上设有发电站,且自 1998 年 8 月起发电的水电设施,有资格申请 LIHI 认证。“新”水电设施,即在之前未发电的大坝上增设新发电站或在 1998 年 8 月之后增加发电容量的水电设施,也有资格申请 LIHI 认证,只要与该设施相关的大坝或引水渠结构在 1998 年 8 月时存在。现有大坝上符合资格的新水电站包括已增加发电设备、对现有设备进行效率升级或其他发电方式的水电站,前提是增加或增加的容量:

  • 是通过对现有设施进行修改或增建而产生的(即对现有大坝和/或现有发电站(如果适用)进行修改或增建),并且不需要或包括任何新的大坝或其他引水结构;
  • 不会导致流经该设施的水量发生变化,从而恶化 LIHI 标准评估的资源状况(例如,运营没有从 径流式* 达到顶峰);以及
  • 没有发生在已被管辖资源机构和/或联邦或州承认的部落国家正式建议拆除或退役的现有大坝上,可能没有资格获得新的或继续的 LIHI 认证。“资源机构和部落政府的建议”必须符合 LIHI 手册附录 A 中针对该期限定义的要求。如果提出此类建议,LIHI 管理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将审查该建议并做出资格认定。

在现有水坝所在地重建的水坝或引水设施的水电设施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进行认证。

 

*就 LIHI 目的而言,如果设施的流出量在设施流入量的合理测量精度范围内(+/- 10%)(按小时测量),则该设施以径流模式运行。


运营前设施

在申请认证时尚未发电的“新”水电设施(即预运营设施)可能有资格获得考虑,前提是已颁发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 (FERC) 许可证或豁免,或类似的针对环境影响的授权,并且没有与该授权相关的未决上诉或诉讼。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承认,如果设施投入运营后的影响导致不符合认证标准,LIHI 可能会暂停或撤销认证。对于预运营认证,LIHI 认证期限将从新设施开始发电时开始;但是在开始运营之前以及之后的所有年份都需要提供年度合规声明和相关条件费用(如适用)。申请人可能会被收取预运营认证的费用溢价(请参阅 LIHI 手册附录 C)。


不符合 LIHI 认证资格的设施

以下类型的水电设施是 不是 目前符合 LIHI 认证资格:

  • 与大坝相关的设施如果已被司法资源机构和/或联邦或州认可的部落国家正式建议拆除或退役,可能没有资格获得新的或继续的 LIHI 认证。“资源机构和部落政府的建议”必须符合 LIHI 手册附录 A 中针对该期限定义的要求。如果提出了此类建议,LIHI 管理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将审查该建议并做出资格认定;
  • 位于 1998 年 8 月以后建造的大坝或引水渠上的水电设施,或需要建造目前尚不存在的新大坝或引水渠的水电设施;
  • 抽水蓄能水电设施;
  • 位于美国境外的水电设施;以及
  • 位于海洋环境中或使用水动力水力发电技术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