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HI 證書 #51 - 阿肯色州阿肯色河大壩 2 號水力發電項目

阿肯色河大壩2號工程是改造阿肯色河上現有大壩而建造的眾多水力發電工程之一。阿肯色州電力合作社 (AECC) 是一家農村電力合作社,它開發這些項目是為了降低全州 17 個配電合作社的長期能源生產成本,同樣重要的是,用可再生水力發電產生的能源取代 AECC 的部分化石燃料衍生能源。風能、太陽能和地熱等任何其他形式的再生能源在經濟或技術上都無法與阿肯色州的低壓水力發電競爭。

該工程位於阿肯色河上的陸軍工程兵團航運大壩2號,位於麥克萊倫-克爾阿肯色河航運系統19英里河段東南兩英里處。工程兵團建造這座大壩的目的是攔蓄並維持阿肯色河這一段沿岸至少九英尺深的航行水池。該大壩建於 20 世紀 60 年代中期,位於阿肯色州杜馬斯東北約 12 英里處的阿肯色州和德沙縣。

大壩由一個閘門溢洪道、一個土石方溢流壩和非溢流堤組成。溢洪道段為直混凝土重力式結構,頂長 1130 英尺,最大高度 54 英尺。溢洪道內有 16 個傳統弧形閘門控制上游水池。工程兵團在大壩西端建造了防溢土堤,以阻擋舊阿肯色河道。通往水壩的道路位於這座長 3150 英尺的非溢流堤壩上。堤壩頂部高程為 180 英尺。 1990 年代中期,AECC 將該水力發電計畫作為該堤防的組成部分進行建造。該水電工程於 1999 年建成並投入營運。

建造了一條引水渠,以轉移河水並將其輸送到發電站。在發電站上游建造了拋石護岸和鋼筋混凝土防護牆,構成水渠的兩側。在訓練牆之外,通道的穩定側面傾斜以達到現有地面水平。橫跨引水渠的攔木欄用於攔住較大的碎片;然而,需要在發電站上使用攔污柵起重機來清除阿肯色河沖刷來的大量雜物。水流經由尾水渠導回河流。拆除部分現有航道護岸,興建引水渠及尾水渠。這些水渠為未受干擾的護岸區域提供了過渡。

該發電站寬約 180 英尺,長約 225 英尺。發電站的上游面位於大壩軸線下游約 500 英尺處。發電站建築物位於阿肯色河西側,毗鄰大壩,為現有的非溢流堤壩。廠房高程至少與非溢流堤壩高度相同。因此,發電站的高屋頂將始終高於洪水水位。

發電站採用三台水平軸、燈泡貫流、軸流式水輪發電機組。每個渦輪機都是卡普蘭螺旋槳類型,有四個可調節的葉片和可調節的導葉,並配有電子控制的液壓調速器。渦輪機可用的最大淨功率水頭約為 44.5 英尺。渦輪機在淨水頭下運行,淨水頭通常為 5 英尺至 37 英尺。渦輪機的設計轉速為每分鐘72轉。每個渦輪機透過水平軸直接與發電機連接。因此,每個發電機也以每分鐘 72 轉的速度繞著水平軸旋轉。

該專案產生的電力和電能透過單跨 115 KV 輸電線路輸送至新的 115 KV 開關站至電網。 115 KV 開關站連接到由阿肯色電力公司(現稱為 Entergy)建造的一條新的 115 KV 線路。這段新線路位於聯邦能源管理委員會 (FERC) 專案邊界之外,但由於它是水力發電專案的特定要求,因此在整個許可和批准過程中都經過了聯邦能源管理委員會、工程兵團和其他資源機構的審查。所有申請和研究(包括 404 許可申請)都包括這段新的 115 KV 線路。

此項目為徑流式項目,無法攔蓄水,也無法自行決定是否放水,放水量由工程兵團決定。 1999 年 2 月 25 日,工程兵團和 AECC 簽署了《威爾伯 D. 米爾斯大壩水力發電運作程序協議備忘錄》,其中規定:

“在正常運行期間,當河流可用時,水電項目將使用一台、兩台或三台機組每天發電 24 小時。以下所有流量均為近似值。可發電的流量範圍為 4,000 立方英尺/秒(最小渦輪流量)至 200,000(由於運行水頭不足而關閉機組的流量)。4,000 立方英尺/秒至 53,400 立方英尺/秒(水電項目最大排放能力)的河流流量通常會通過發電站,但可以根據工程兵團認為合適的情況,通過協調的方式通過發電站和 Wilbur D. Mills 大壩,也可以不通過,或者同時通過。許可證持有人有責任確保按照工程兵團規定的釋放率進行釋放。許可證持有人應根據船閘管理員的需求和指示安排所有水電釋放。對於 53,400 至 200,000 立方英尺/秒之間的河流流量,將通過發電站和 Wilbur D. Mills 大壩進行排放發電站和 Wilbur D. Mills大壩。

實際上,每個專案渦輪機的運轉流量範圍通常在 4,100 至 16,400 立方英尺每秒 (cfs)。流經發電站的最大流量約為 51,000 立方英尺/秒。在此流量範圍或以下,所有流量通常僅通過發電站,且沒有流量通過工程兵團洩洪閘門。

當河流總流量超過 51,000 立方英尺/秒至約 210,000 立方英尺/秒時,工程兵團的洩洪道閘門就會打開,以處理超出發電廠 51,000 容量的流量。任何超過 210,000 立方英尺/秒的河流流量通常都不足以支援渦輪機運行,在這種情況下,所有流量都會透過洩洪閘門釋放。

項目名稱 阿肯色河2號水壩
理海證書編號 51
LIHI 證書期限 2015年1月19日-2020年1月19日延長至2020年8月15日
擁有者 阿肯色州電力合作公司
狀態 阿肯色州
地點 位於阿肯色河航運河道 19 英里處,距離杜馬斯西南約 15 英里,位於阿肯色州德沙縣和阿肯色縣。
裝置容量 108 兆瓦
平均年發電量 351,000 兆瓦時
設施類型 徑流
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編號 P-3033 於 1983 年頒發,2033 年到期

認證歷史

2020年5月7日: 低影響水力發電研究所已收到阿肯色河大壩 2 號水力發電計畫低影響重新認證的完整申請。 完整的應用程式如下。

LIHI 正在就該申請徵求公眾意見。與特定 LIHI 標準(流量、水質、魚類通道等)直接相關的評論將最有幫助,但所有評論都會被考慮。意見可以透過電子郵件提交給研究所 評論@lowimpactHydro.org 主題行為“阿肯色河二號大壩計畫評論”,或郵寄至低影響水力發電研究所,地址:329 Massachusetts Avenue, Suite 6, Lexington, MA 02420。  評論必須在 2020 年 7 月 6 日東部時間下午 5 點或之前收到 予以考慮。所有評論都將發佈到網站上,申請人將有機會回應。任何回應也將被發布。

2015年4月22日: 執行董事 Mike Sale 利用 LIHI 理事會授予的權力,確定阿肯色州大壩 2 號水力發電項目繼續符合低影響認證標準。阿肯色州大壩 2 號水力發電計畫的認證決定為 5 年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9 日起生效,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截止,但有以下條件:

條件 1.  作為向 LIHI 提交年度文件的一部分,設施所有者應提供有關上游或下游魚類通道問題的任何機構研究的狀態更新。此狀態更新將包含任何相關通訊和文件的副本或一份聲明,聲明過去一年沒有發生任何變化。業主應全力配合機構研究,如果任何研究導致該設施出現新的魚類通道緩解要求,應立即通知 LIHI。根據 LIHI 對該資訊的審查,並由 LIHI 自行決定,認證可能會被修改。 2015 年審閱者的報告可以在下面的文件部分找到。

2014年6月16日: 低影響水力發電研究所已收到阿肯色河大壩 2 號水力發電計畫第二期認證申請。公眾評論期將持續 60 天,於 2014 年 8 月 1 日結束。

2010年4月21日: 阿肯色河計畫已被認證為低影響項目,有效期五年,自 2010 年 1 月 19 日生效,至 2010 年 1 月 15 日到期。

2010年3月19日: 公眾評論期已結束。

2010年1月19日: 阿肯色電力合作公司已提交了阿肯色河大壩 2 號計畫的認證申請。公眾評論期將持續 60 天。

文件:

2020 年重新認證

2015 年重新認證

2010年認證